論權力
新心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Bob Chen
權力是指個人、團隊或組織影響他人的能力。例如當A掌握B所需要的資源(薪酬、升遷、獎金、工作權),此時則稱為A對於B有權力。而逆權力則是B對A可以掌控的是工作績效,他可以決定表現的好或不好。
權力最典型的是公司(組織)賦予主管的「合法權」─上司可以對下屬發號施令。那麼什麼情況下下屬會「叛變」(反對上司的領導)呢?
可以分成二種情況:
一、 上司的領導違反組織的目標:合法權力是由組織賦予上司,並且只有在下屬接受這樣的決定時才有效。但是下司並非能夠任意號令,有權就要有責,只有當事情證明上司的領導符合組織成員對組織目標的心理期待,下屬才會接受。否則一但偏離,下屬就會離心離德。
二、 上司的領導違反自身的目標:如果上司總是讓下屬得不到所想要的資源,此時下屬就失去為號令工作的態度。因為工作並不能達成自己想要的,與其為這樣的上司工作,不如換一個上司,有這樣想法的下屬一多,就容易和上司攤牌,並給予更高層管理者壓力,撤換該主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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